闺蜜失踪十年,后来在别人家发现,闺蜜突然消失的真实故事
闺蜜失踪十年,后来在别人家发现,闺蜜突然消失的真实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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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铃响了,我看看时间,正好是晚上九点。
看来阿晴还是准时的。
我从沙发上起来,穿着拖鞋前去开门。
以防万一,我还是从大门猫眼往外看了看——是阿晴没错。
我打开门,向多年不见的闺蜜露出微笑。
嗨,阿晴。
好久不见。
真的是好久了,贝贝。
阿晴以疲倦的微笑回应我,先让我进屋,外面好冷。
等我放下行李,再好好抱抱你。
她看起来和十年前变化不大——瘦削、高挑、漂亮,就是多了点黑眼圈,看来一路上也没怎么补妆。
她的行李也不多,就一个红色大行李箱,和背上背的……一只黑猫。
这只猫被阿晴装进了专门的宠物背包里,正用好奇的眼神四处张望。
你带了一只猫?我惊讶地问道。
几天前她打电话请求借住的时候,可没提到过这只猫。
对呀。
我告诉你了哦。
她说,你不会忘了吧?我一时不知如何回答,只好先让她进屋。
阿晴拖着行李箱走进来,把箱子和背包随意一放,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。
我也拥抱回去,暂时忘了那只猫的事。
她身上有雨水和烟尘的味道,看来这一路也不轻松。
十年了,对吧?她轻声问道,十年没见了,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好。
我拍拍她的肩膀,没有说话。
十年之前,我已经发誓此生再也不会见她……然而三年前的一个晚上,她哭着给我打来电话,一边抽泣一边道歉。
伤痕也会随着时间流逝而变淡。
也许我们俩再也不能像小时候那样是无话不谈的闺蜜,但时间流逝,爱和恨都会变淡。
谁说阿晴和贝贝不能继续是对方最特别的好朋友呢?我拍拍她的背,放开手臂。
阿晴又笑了笑,把地上的猫包解开,将那只黑猫抱出来。
黑猫喵了一声,打量四周,没有乱跑。
我确实不记得她说了要带只猫过来。
但她说我忘了倒是有可能的——我患有比较严重的健忘症,这几年来都得靠专门的药片来缓解。
虽说我现在已经大有改观,偶然忘记事情的情况还是有的……但是一只猫这么重要的事情……算了,毕竟她住不了多久,我也不讨厌小动物。
我把她带到次卧,帮她放好东西。
至于猫,想必阿晴自己能安置好。
房间就是这样了。
我告诉她,这个是爷爷他们留下来的老宅子,位置偏远,装修老气得很,面积倒是挺大。
外面还有个小花园,明早带你看看。
阿晴又抱了我一下:太棒了。
好姐妹,这次……多亏你在。
等我把事情办好,一定好好报答。
阿晴还是跟之前一样不拘小节。
我多年独居,不太习惯这么多的肢体接触,便轻轻挣脱,让远道而来的她早点休息。
一直到十一点,我才躺上床。
睡前我没忘了按时吞服一片蓝色神经镇定片。
房间里漆黑一片,平日里万籁俱寂的空气中有隔壁阿晴隐约的鼾声,以及猫儿的细微动静。
我有点睡不着。
阿晴和我从小一起在B市长大,一起上小学,一起上中学,一起考上B市的大学。
我自幼精神有点衰弱,记忆力不行;但阿晴漂亮、开朗,一直是人群中的焦点,无论是同学、老师、家长,都很喜欢她。
我不记得我们是怎么成为了最好的朋友,只记得她是唯一一个叫我贝贝的人,也是每次我被欺负时站出来帮我的好姐妹。
到了大学,我与初恋男友阿龙结识、恋爱;她也有众多的追随者。
我们会约着去逛街,带着各自的男友四人约会,一起吐槽学校。
一切都很美好,直到我与阿龙分手。
阿龙的大男子主义有点重,经常批评我,说得最多的就是你怎么又忘了——就是在那时,我的神经衰弱愈加严重。
后来他再也受不了我,不顾我的哀求,坚决地分了手。
他在一个月后就和另一个女生在一起了……是谁都好,为什么偏偏是阿晴?阿龙说在分手后和阿晴诉苦,才慢慢滋生感情。
但是我不信。
阿晴有我没有的一切,而我曾经只有阿龙这一人。
阿晴抢走了他,就像大卫王夺走了乌利亚唯一的宝贝。
此后我再也没跟阿晴说过一句话,毕业后就来到了A市工作。
我一个人住在爷爷留下的老宅中,在网上码字工作,大部分时间居家办公,事业平淡而稳定。
这期间,我向心理医生寻求帮助,开始长期服药。
三年前我接到阿晴的电话。
电话那头她泣不成声,断断续续地告诉我她的经历:阿龙和她不久之后就分了手。
而她自己生活也并不平静,做过许多工作,走过很多地方,遇到过许多人,始终没有安定下来。
我忘不了她对我的背叛,也忘不了她对我的好。
慢慢的,我们恢复了联系,偶有联络,互相交换一下生活的状态。
我的日子过得枯燥但稳定,而阿晴那边似乎一直处于四处漂泊的状态。
不久之前,她说自己存了一点钱,准备到A市发展;我经过考虑之后,同意了她到我这里暂住。
最要好的朋友和最痛恨的仇敌,有时仅一墙之隔。
我思绪翻涌,不知道到了几点才睡着。
第二天起床,我破天荒地被别人叫醒了。
我一边揉眼睛一边走出房间,一睁眼就看到阿晴只穿了件内衣就在厨房忙活。
我赶紧去帮忙。
过了一会儿,我们坐在一起吃早餐,跟十年前没什么不同。
那只黑猫过来蹭我的腿,于是我给了它一点面包。
我们一边吃早餐,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。
这只猫是你什么时候养的?我问她。
前年我在住的附近捡的。
你不用怕,我早给它打了疫苗,不会有问题。
嗯,我倒是不介意这个……不过阿晴,我们这儿是郊区,出门就是花园,周围也没遮挡,你不怕猫跑掉了吗?阿晴弯下腰摸摸黑猫毛茸茸的脑袋。
不怕。
它乖得很,从捡到起就一直跟着我,出门也不走丢。
可能它知道是我救了它。
毕竟当时我也没人管,就同病相怜咯。
她做了个鬼脸,猫没有那么笨,它们记得主人。
我能想象阿晴捡流浪猫,却很难想象她没人管的样子,她周围总是有人献殷勤。
我低头看看这只聪明猫,猫也用黄色的大眼睛凝视我,直到我转移视线。
我和阿晴边吃边聊,自然而然的,我们的话题又跑到了单身这件事上。
有时候我还以为自己才二十岁,可笑么?阿晴说,但一醒来就意识到那是十年前了,真残酷。
三十岁的女人了,是时候为自己做点考虑啦。
靠男人可不行。
我们默契地没有提及十年前那件让我们决裂的事,好像两人都把它忘了。
这样也好。
阿晴又说起了这些年做过的事情:唱歌、吉他、宠物医生、美食博主、夜店调酒师……很有趣,但没存下钱。
相比起来我觉得我过的生活还行,起码有个老一辈留给我的房子,以及简约生活攒下来的存款。
我又尽量婉约地问起她接下来的打算。
可能得先休息一下。
阿晴回答。
她漂亮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发自内心的疲惫,还有一丝寂寞。
我想对于她这样一个浪迹四方的人来说,休息一下也是不容易的事。
当时我可没料到,这休息一下一晃眼就是一个月。
晚上睡觉前,我发现药瓶不见了。
我有点心慌。
这药瓶价格不菲,我专门放在梳妆台的显眼位置,每天晚上一片,不可能忘,更不可能弄丢。
我在梳妆台周围也找了找,确定没有。
阿晴!我大声喊,你有没有看到我梳妆台上那个蓝色药瓶?那个健忘症的药吗?我不知道欸。
我浑身僵硬了一下。
我从没跟阿晴说起过这个药,她怎么知道?我不想被人误解,即使是阿晴,也没跟她说过我的病症已经严重到必须每天服药的程度……她怎么知道这药跟健忘症有关?我慢慢走到客厅,问她:你怎么知道那是健忘症的药?阿晴坐在沙发上,素面朝天。
这一个月来她基本上都是这样。
那个蓝色药瓶很显眼啊,贝贝。
她回答时根本没看我,一直盯着手机,那串英文挺长的,我有点好奇,就查了查,才知道是抗抑郁抗健忘的药物。
不过我没动它哦,网上说它挺贵的。
我没提及过,但是她专门去查了,还知道价格。
我没说出自己的心思,又问了一遍她有没有在哪见过。
阿晴摇摇头,建议我在梳妆台附近多找找。
我有点控制不住烦躁了:我找了没有!阿晴抬起头,看起来有些莫名其妙,又有些委屈:那我怎么知道?又不是我拿了。
我无话可说,转身回房。
几年来我都没断过药,不知道这一时找不到会有什么后果。
这种进口的第一类精神药物可不能随便开,必须有医生处方……如果真丢了,麻烦就大了。
我在房间里转了两个圈,深呼吸几次,随后用手机给我的心理医生留了言,看他能不能先给我开一瓶应急。
脑子里有个声音悄悄提醒我:一瓶药是两个月的量,那就是两千块钱哦。
我感到了一点焦虑。
哒哒哒,卧室门上传来敲门声。
我打开门。
阿晴抱着黑猫站在门外:药瓶什么时候不见的?还能开吗?不知道。
我用一个答案回答了两个问题。
别急,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突然出现了呢。
我也经常丢东西,总是在不注意的时候又找回来。
前提是这东西不是给人拿走了,我心里说。
但是我很难不注意到另一个问题:我不丢东西。
我现在不忘事了。
我硬邦邦地回答。
我可没说你忘事。
阿晴也皱起眉头。
我从小就忘事。
你知道了我的药,也知道我还有健忘症,所以你觉得我丢三落四。
我没有!阿晴声音大了点,惊到了怀里的猫。
黑猫从她手臂间跳下来,爪子扎到了我的脚背,很疼。
我有些厌烦了。
我厌烦了这只我不想要的猫;我厌烦了她寄人篱下,却对我大声说话;我厌烦了她不认真找工作的样子;我厌烦了她待在我与世隔绝的小家里,破坏我的清净;我厌烦了她总是让我想起最不美好的回忆。
我任凭自己提高音量以压倒对方。
你以为这样说,我就会觉得是我忘了?我冲她喊,我不会忘东西了!家里只有两个人,我没动药瓶,难道是猫把药瓶偷走了?但阿晴不是个被人一吼就退缩的人。
贝贝,你听听你在说什么!你觉得是我偷了你的药?我疯了?我又没健忘症,拿药去卖吗?!我已经几百年没跟人面对面吵架了。
焦虑、烦躁、生气,交织在一起,我感觉到血冲上头顶。
我不知道!我抓住她说的这一点,你没有工作!也没看你去找!你说了你没存款,那你用什么养活自己,啊?拿什么养活你他妈的猫?!阿晴气得满脸通红。
情绪爆发的一瞬间,她抬起手,好像就要为受到无端的冤枉而给我狠狠的一巴掌……然后她缓缓把手放下了。
我们沉默地对视了几秒钟。
阿晴性格不像我一样阴郁,她一定会痛痛快快地骂回来。
我等着。
但当她开口时,声音中的悲伤远远大于愤怒:果不其然。
无论是男人,还是闺蜜,没人靠得住。
我真是个傻子。
阿晴转身就走。
等她离开,我才反应过来。
我在干什么?难道一瓶药比最好的朋友还重要?我赶忙跑过去,拉住她的衣服。
然而我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等阿晴转过身来,我已经流下泪来。
贝贝,你要是不愿意我住这里,我今晚就走。
我使劲摇头。
不要走。
阿晴,我说错了……我太急了,那药……我相信你……阿晴叹了口气,说:我不知道你的药去哪了。
那你说的其它事情,都是真的咯?你嫌弃我在你家占着,没有去找工作?没有,没有!我一直在找,贝贝。
但是我这个年级的女人了,总该为自己想想。
做了这么多事,却没一件自己真正喜欢的。
我以为在你这里,我能多一些时间,好好想想……你想住多久都可以!我急忙道,我一时昏了头,都是胡说的,你不要在意!我们又在沉默中度过了难熬的一分钟。
最后阿晴又叹了口气,抱了我一下。
谢谢你,贝贝。
她说,不要担心,我不会打扰你太久的。
这么晚了,睡吧。
阿晴关上房间门后,我在门口站了很久。
黑猫歪着头看我,不知道我们为何突发争吵,又突然和好。
我抹去眼泪,回房睡觉。
我又一次失眠了。
阿晴说,这个年纪的女人了,总该为自己想想。
那我呢?自从十年前与这辈子唯一有过的男朋友分手后,我也是独身至今,难道我也会一直一个人?之前我一直不愿意多想,如今这念头又涌上来,像一只挥之不去的蚊子。
没错,阿龙不是个好东西,但最伤害我的是阿晴的背叛。
我从来没问过她,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;她也从没再说过。
我以为只要不提起,这道伤痕就能慢慢被抚平。
我开始感觉到头痛了——这是精神状态不好的征兆。
也许我那个心理医生是对的,人总要直面过去。
但是我应该怎么做呢?到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,我已经忘了药瓶丢失的事情。
两个星期过去了,我仍然处于缺药状态。
我的心理医生是个大忙人。
上次联系他,他的助理就说老师身在国外,不能开药,建议我找他的某个同行。
然而他推荐的这些老师一个比一个没时间,预约都排到了猴年马月。
所以在他回国前,我只能每天服用点褪黑素。
之前按时服药时还没注意到,原来我的精神问题已经有点严重了。
我每天最多能花三个小时在工作上,其余时间大都是睡觉和发呆。
我的注意力很难集中,别人说过的事也记不住,业务处理更是一团糟,不得不减少承接任务量。
时不时的头痛更是折磨人。
有时我会完全忘记某个安排,有时我会把一件事做两遍,仅仅因为第一遍完成后自己转身就忘了。
如果今天不是必需,我一定不会出门前往公司。
还好早上在公司时状态还不错,可能表现得有点傻,但开会时没出什么问题。
好久没到公司,今天的事情不少。
下午的时候因为一件小事被老板骂了,说我最近像失了魂。
我无法反驳,只能把怨气往肚里咽。
一下午我勉强打起精神工作,没有食欲而跳过了晚饭,一直到晚上八点才下班。
走出公司时,我已经步伐飘忽,脑子一团浆糊了。
我提前下了公交,准备步行一站路回家。
时近初冬,九点钟的天空已经漆黑如墨,附近也没有路灯。
郊区的空气冷冽清新,我一个人走在小路上,周围除了杂草丛生的荒地之外别无他物。
当初本来想把老房子换成市区里的小公寓,现在看来这样也有好处,清净。
我慢步走到老宅附近,看见小花园的室外灯开着。
这花园名不副实,面积仅有一个客厅大,又因为我疏于打理而杂草丛生。
花园里干活用的铁锹、水壶什么的都被我随意放置,显得乱七八糟。
灯光下,我从前的闺蜜正坐在屋外小花园的木椅子上,而她的猫果然如她所说地没有乱跑,只蜷缩了身体,趴在椅子前的木桌上。
我远远地看着阿晴,突然有一种错觉:她仍然过得比我好。
这感觉令我震颤。
她不用每天服药,一旦停药就失魂落魄;她居无定所,又可以四海为家;她即使不化妆,也散发出我比不上的漂亮和活力;我假装忘记过去,她真的已经不在意过去。
我步履沉重地回到家,没有进门,把背包扔在泥土地上,坐进了阿晴旁边的另一张椅子。
黑猫睁开眼睛看了我一眼,然后继续打瞌睡。
这时我看见阿晴的红色行李箱也放在桌子旁。
我问道:阿晴,你把行李箱拿出来干什么?才下班呐。
阿晴伸了个懒腰,天都黑了,好辛苦。
是啊。
我揉揉太阳穴。
还头痛?断断续续的。
你的行李箱拿出来干什么?我要走啦,贝贝。
我停止手上的动作,不可思议地盯着阿晴。
走?去哪?去C市。
一个挺不错的公司,让我做销售管理。
C市距离此处十万八千里。
但是……那靠谱吗?世上没有绝对靠谱的东西吧。
哎,我跟那边聊了蛮久了,各种细节都确认了。
主要是他们那儿总监是我朋友,就是他推荐我的。
不知为何,我很确定阿晴在那个公司一定会干得很好。
那我在忧虑什么?你马上就要走?嗯,明早。
我还给你做了晚饭,结果你现在才回来,都凉了。
那……你在那边住哪里?就租房子喽。
反正有租房补贴。
我没法反驳。
实际上,我根本不知道我在反驳什么。
阿晴看我沉默,就起身去了厨房,我不知道她要做什么,就一直木呆呆地坐在椅子上。
十点了,周围除了花园的室外灯之外都是漆黑一片,冷冷清清。
阿晴回来了。
她手里拿着一瓶红酒和两个玻璃杯,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。
她把杯子放到我面前,给我和她自己都倒了一满杯。
来吧,贝贝。
咱俩这几天老友聚首,都忘了喝上一杯。
记得吗,在大学的时候,我们偶尔还会来一瓶,自己喝着玩。
她笑盈盈地举起杯子。
确实。
但爱喝点酒的不是我,是她自己。
我只是为了装酷而跟她喝酒,其实根本不喜欢,而且一喝就醉。
但这次我怎能拒绝?我也举起杯,碰了一下,随后一饮而尽。
红酒不像白酒那样辛辣,有些甜又有些酸。
我没吃晚饭,感觉酒精下肚立刻就热了起来。
这么猛?贝贝,你别硬来啊。
阿晴好像有些惊讶,摇摇头,自己也干了一杯。
花园的灯光下,两个过去的闺蜜坐在一起,像老爷们一样对饮。
阿晴说起了很多我不记得的往事,让我的幼时记忆慢慢浮现:我和阿晴一起在河边捉蝌蚪,要拿回家养成青蛙;我和她跟同学打架,衣服撕破了不敢回家面对父母;我和她都考上了大学,在毕业的暑假第一次去酒吧……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,滴在桌板上。
一定是酒精作用,我不能如此脆弱。
贝贝,你还好吧?我勉强点点头。
我在你这里住了这么久,是时候走了。
阿晴说,别在意,我们会时常联络的。
她在安慰我,我意识到。
我以为我是好心收留她,但其实人家只是需要一个短暂的避风港,停留片刻后就要再次远航。
我以为她生活不顺,需要我来安慰,其实是她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安慰我。
她离开之后还是人人欢迎的阿晴,而我会变回阴郁、忘事、没人在意的贝贝。
我放下杯子。
玻璃杯底与木质桌面碰到,发出尖锐的响声,把黑猫吓了一跳。
你不能走。
阿晴挑起眉毛,看起来似乎并不惊讶。
为什么?我心里并不知道。
再在我这边住一段时间吧。
贝贝,你知道这不现实。
为什么不现实?我问她,你既然可以随时来住,我也可以要你留下。
没道理。
怎么没道理?我说过,你可以一直住这儿。
为什么不找A市的工作?那是我的事。
我伸出手,握住阿晴的手。
留下来吧阿晴。
我们两个住这间房,为什么要去外面租房子?你不愿意和我住一起吗?阿晴把手抽回:我有点搞不懂你。
前几天你还说,要让我赶紧找工作离开。
那是气话!那你现在呢?是气话还是醉话?阿晴站起来,你是我永远的好朋友,贝贝,谢谢你让我留下。
但是我担心……担心什么?阿晴把头转开:担心我们待一起久了,反而影响感情。
我不懂。
你总是不懂。
我也站起来,感觉动作快了,稍微有点晕。
我有什么不懂的,你告诉我啊。
我……我不知道。
她明显在撒谎,就是一种感觉。
我感觉脑袋突突地痛,身体因为激动在颤抖。
你在这儿休息够了,拍拍屁股就要走。
你压根就没把我当朋友!胡说八道!阿晴脸色通红,你每次都这样,只要你情绪不稳定,就说话不经过大脑,拿别人出气!每次?你说清楚,什么叫每次?没什么好说的。
阿晴拿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,一时间她看起来又像是以前那个麻利干脆的阿晴,我明天一早就走。
今晚我不想跟你吵架。
你走不了!我狂怒道。
凭什么?你要收我房租?我给你就是!凭你欠我!没来由的愤怒支配了我,凭你十年前抢走了阿龙!你以为我真的忘了吗!一瞬间,花园里一片安静。
阿晴看起来就像被人一拳打在了肚子上:你说什么?我说什么?你还想要我再说一遍?我笑起来,发泄的感觉真好,你是我的闺蜜,对不对?闺蜜就是要抢男人,是吗?可爱的阿晴可以一个星期换一个男朋友,但贝贝不行。
贝贝只能在阿晴身边当个跟班,她自己不能也找了男朋友。
不公平!所以你就要抢走阿龙,是不是?阿龙是个人渣没错,但是你连这个也不允许。
对不对?欸?说话啊,你之前打电话来道歉,不就因为这个吗?你哭唧唧地说对不起,马上就忘了吗!昏暗灯光下,阿晴头歪到一边,表情看不清。
我的话一定像耳光一样打痛了她。
阿晴开口了:你真他妈是个混蛋。
你真他妈是个贱货。
贱货?好。
你以为你是受害者,对吧?你以为全天下的人都辜负了你,是吗?好,我来告诉你真相,免得你到死的时候都没明白。
……什么真相?我完全不明白。
我抢走了你的阿龙,这是你的说法,是吧?嘿嘿,笑死我了,我这个傻子,为了跟你和好,我还要迎合你的谎言,跟你道歉,等你来原谅我!哈哈哈,我确实是个贱货!你想说,不是你抢的,是阿龙自己来找你的,是吧?狗屁。
你那个宝贝阿龙根本就没跟我在一起过。
我不懂:就在他跟我分手一个月后,不对吗?这些都是你的幻想,白痴。
你自己跟他吵架,把他气跑了,然后他在校外碰见我。
我还好心请他吃个饭,想劝劝他。
然后你看见了,是不是?然后你就疯了,觉得我俩背着你搞在一起了。
真他妈天才!你才疯了。
我摇摇头,我和阿龙分手后,你才勾引了他……天哪,你那阿龙是个谁啊,我为什么会看上他?是你!一直都是你!你说他劈腿,说我勾引他,拿剪刀要捅他!最后他受不了和你分手,接受不了的也是你!你脑子里整出这些东西,就是想否定你自己的错!明白吗?阿晴笑了,当然了,说谎的都是我。
当时你不听我解释,现在当然也不听。
你忘了,对不对?真是个好借口,凡是你的错,你就都忘了!我感到头晕目眩,身体不受控制。
她在说谎,她不想承认,她想让我有负罪感,胡说八道,她在说谎,她在说谎。
我伸手指着她,指着她说谎的脸。
你疯了。
我疯了,对,我疯了!你爱相信什么就相信什么,关我屁事!脑子有病的疯子就是这样,你就相信你自己!你还在撒谎,你这个婊子,抢了别人的男朋友,偷了别人的东西……阿晴再也忍不住,她一巴掌扇了过来。
我眼前一黑。
你什么都不如别人!阿龙朝我大喊。
我一边哭,一边否认。
我看见阿晴的影子就在他身后。
一个人在辱骂,另一个人在嘲笑。
我举起手中的剪刀,像戳破泡泡一样捅穿了阿龙的谎言。
他们哈哈大笑,而我头痛欲裂,整个世界变成一片红色……有什么东西碰到我的额头,让我瞬间惊醒。
原来是那只黑猫。
我伸手把它赶下床,看着它跑出卧室,才发现我昨晚没有关门,连衣服鞋子都没脱。
一定是喝多了。
我坐起来,感觉脑袋又冰又疼,四肢酸软,好像生了一场大病。
我想起来昨天晚上的争吵,一摸脸上,觉得还有点肿痛。
我整理好衣服走出卧室,屋里已经没有别人,老宅恢复了肃静的模样。
我没有死心,在客厅、留给阿晴的小卧室和厨房各处都看了看,空无一人。
阿晴似乎的确是走了。
我向窗外望去,看见昨晚吵架留下的痕迹,心生厌恶。
阿晴就这么走了,最后一晚上我们以吵架告终,跟十年前一模一样。
经此一别,估计不会再见了。
也许我们本就是不同世界的人,只是碰巧从一个点出发。
我有种心力交瘁的感觉,就想回到卧室,再好好睡一觉……突然之间,我隐约觉得有哪里不太对。
那只黑猫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,透过窗户望着花园。
猫,对了。
阿晴怎么会自己走了,而把猫留下呢?我拍拍头,想让因宿醉而迟钝的脑子动起来。
我再次检查屋子里的每个房间,确定她的衣服、用品、行李统统不见,唯一留下的就是这只猫。
唯一的解释是她人走了,却没把猫带走。
这是什么意思,难道算是个礼物?我来到客厅,摸摸这只黑猫的头。
黑猫温顺地没有反抗,一会儿又抬头看窗外,似乎在想主人去了哪。
我第一次仔细观察这只猫:它眼睛漂亮,瘦削又矫健,背上有一块伤痕。
它还没名字,阿晴就喊它猫咪。
我突然想起,如果她把猫留下,是不是意味着她有天还会再来?我觉得眼眶有些湿润。
我下定决心,等她下次来,我一定会好好道歉。
不管她说的是不是真的,那都是十年前的往事,我记忆力这么差,为什么不能把这事也赶紧忘掉?也许她会原谅我,就像她之前无数次地原谅我一样。
我坐在客厅发了一会儿呆,想打电话给阿晴,但是犹豫半天还是没有动。
我和猫儿一起等了一整天,阿晴没有再回来。
时间悄无声息地流逝,白天到夜晚,夜晚再到白天。
第三天早上,我知道我的生活该继续了。
我回归了原来的步调,工作、吃饭、睡觉,只多了一只安静的黑猫。
一个星期之后,我给黑猫买来了一些零食。
既然阿晴把这只小动物留给我,我就要好好照顾它。
黑猫叼起一根小鱼干,跑到沙发旁的角落安静享用。
我发现它在那里造了个家,把它喜欢的玩具、破布什么的都弄到那儿去了。
聪明。
看来我以后打扫卫生还得注意这个角落,记得把猫叼过来的垃圾都扔了。
我蹲下去瞧了瞧,沙发下面也有些垃圾:纸巾、坚果壳……以及一个蓝色药瓶。
我哭笑不得。
我就有这么愚蠢,宁愿怀疑我最好的朋友,也没想到最可能的情况——一只来到我家的陌生动物把漂亮的塑料瓶当作了自己的收藏。
我欠阿晴一个道歉,不,我欠她很多很多的道歉。
但是我要如何道歉呢?一想起我和她最后一次争吵,我就头痛欲裂。
晚上我服下药片,希望这药能救我于水火之中。
吃药后我坐在客厅的沙发,等待一天的过去。
黑猫还是执着地看着窗外,我看着它,静静地思考。
冬夜的月亮给窗外的景色披上一层惨白的颜色。
我鼓起勇气,给阿晴打了个电话。
电话关机了。
一定是她到了C市后换了号码。
也是,经过了又一次的伤心,想必她对我已经心灰意冷,决定把我从人生中删掉了。
她既然没打算再找我,干脆就换了号码,免得我再找上她。
那你把猫留给我干什么?我感到胸中积攒着怨气,对她,对自己。
我明白我不应该生气,但就是忍不住。
黑猫用爪子挠了挠透明的玻璃窗,发出喵的一声。
看来它很想到房子外面去。
好,你也不想跟我在一起。
我从沙发上起身,走到玄关把房门打开。
你要是想走就走,没人拦你。
要是你出去玩一会儿就回来,我就继续养你;要是你一走了之,跟你前主人一样,就自生自灭吧。
黑猫显然不知道我在跟它赌气,它一溜烟就跑出了前门。
我跟着它出门。
天气冷得瘆人,我裹紧外套。
奇怪的是,黑猫没有乱跑,而是跑到了小花园,四处嗅嗅,开始用爪子刨地。
它在干嘛?我很疑惑,打开了室外灯。
那天晚上之后,我一想起我们吵架的事就头痛,花园里的东西都没收拾。
现在一看,现场果然很乱:红酒瓶碎了一半,地上有玻璃渣,桌子和椅子都被推倒了……嗯?为什么会这么乱?我定定神,试图回想。
我记得挨了阿晴一巴掌,之后就是自己在床上醒来。
那什么时候我们动手动得这么厉害,把这些都弄倒了?我小心翼翼地走到桌子旁。
黑猫还在努力地刨地。
花园里比平时杂草丛生的样子还要乱,好像被人翻过。
平时一年不用一次的铁锹躺在地上,我犹豫片刻,拿起铁锹。
感觉很奇怪,似乎上次使用铁锹并不是很久之前的事。
我突然头痛。
冷冰冰的夜晚,碎掉的酒瓶,倒在地上的桌椅,还有这把铁锹……一眨眼间,回忆闪电般地重现,像在我的脑海里雷霆轰鸣。
我瞬间就被回忆击倒在地,跪坐在花园里。
我的闺蜜失踪了,她留下的黑猫,却引我来到自家的花园内阿晴在撒谎,我愤怒地喊叫……她给了我一巴掌。
我眼前一黑……我怒发如狂,扑向她,想要撕掉她虚伪的嘴脸……尖叫……我抄起酒瓶,沉重的响声……尖锐的玻璃边缘,红色的液体……我不停地喘气,血与酒从手里的酒瓶边滴下。
阿晴最终停止了她满嘴的谎言,而黑猫被吓得跑回房子……恐惧充斥我的内心,我拿起铁锹,把红色行李箱交还给阿晴,让她一起带走……头痛,头痛……我一边费力地挖坑,一边听到阿晴还在说话。
她的声音让我的头痛越来越严重,痛得眼泪直流……我知道阿晴在哪儿了,她肯定舍不得抛下我,一个人离开。
她一直都在。
这猫就会一直跟着我。
阿晴说,猫儿记得主人。
这话阿晴说得对,她一向说得对。
她的猫没忘记主人,从窗户里一直朝她看呢。
黑夜寒冷、安静、死寂。
不远处,黑猫在泥土里已经刨出一个坑,露出了红色行李箱的一角。
我听见它发出呜呜的叫声,听起来就像是小孩子的悲鸣。
(原标题:《猫会记得主人吗?》) 点击屏幕右上【关注】按钮,第一时间看更多精彩故事。
爱伦坡的《黑猫》大概讲了一个什么故事?
黑猫我要讲述的故事十分荒唐,又十分家常。
我并不指望读者相信它。
否则我不是疯了么?因为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就是我的亲身经历。
我没疯,也的确不是在做梦。
明天就是我的死期,我要赶在今天把这事说出来,以求灵魂安生。
我想马上把这些家常琐事公之于众,只求简洁明了,而不打算妄加评论。
这些事让我惊魂难定,备受折磨,最终遭到毁灭。
可我不想多作解释。
这些事对我来说惟有恐怖,可对很多人来说,却似乎是夸夸其谈罢了。
或许后世的某些智者会认为,这都是些不足挂齿的平常事,而那些比我更冷静更有理性的有识之士,则会更加明察秋毫。
在这些人心里,我满怀敬畏的叙述,也许只是一连串因果相生的普通事件。
我从小就性情温良。
我软得出奇的心肠,一度成为伙伴们的笑柄。
我特别喜欢动物,父母对此也百般纵容,给我弄了很多种宠物。
我长时间和它们泡在一起。
每喂它们一次、抚摸它们一下,我都快乐得要死。
这种癖好与日俱增。
长大后,人生的最大乐趣就莫过于此了。
对着那些珍爱忠实而有灵性的狗的人,我压根无须多费口舌解说个中欣悦。
兽类自我牺牲的无私爱意,总能让惯看人情冷暖的人刻骨铭心。
我早早地就结了婚。
让我高兴的是,妻子和我性情相投。
见我喜爱饲养宠物,碰到中意的,她从不会放过任何机会,千方百计也要搞到手。
我们养了小鸟、金鱼、野兔、一条好狗,一只小猴子,还有一只猫。
那猫大得惊人,浑身乌黑,美丽非凡,而且特别有灵性。
我妻子骨子里就迷信,一说到那猫的灵性,就绕不开古人对猫的普遍看法——所有的黑猫都是女巫乔装的。
我不是在说妻子对此有多当真,我之所以提到这一点,不为别的,只是刚好想起而已。
那猫名叫普路托,是我最心爱的宠物和玩伴。
我包揽下喂它的活儿。
在家里,我一抬脚,它就如影随形。
即便我要上街,想甩开它也不容易。
几年来,我和普路托一直这么相交甚欢。
几年来,让我羞于承认的是,由于喝酒上了瘾,我也性情大变。
我一天比一天喜怒无常,全然不顾别人的感受。
我居然容许自己辱骂妻子了!甚至还对她拳打脚踢。
我的宠物当然感受到了我的变化。
我不理它们也就算了,可我还虐待起它们来。
小兔子、小猴子、甚至那只狗,一旦想跟我亲热或碰巧跑到我身边,我都会毫无忌惮地蹂躏一番。
然而对普路托,我还很顾念,没忍心下手。
可我的病情却日复一日地加重——世上哪种病能比酗酒更可怕啊——那时普路托老了,脾气也有几分乖张了,最终,就连它,也成了我的出气筒。
一天晚上,我从城里一个常去的地方醉酒而归,我以为普路托故意躲我,于是一把逮住了它。
惊骇之下,它在我手上轻轻咬了一口。
我顿时恶魔附身一样,怒火中烧,忘乎所以,原本善良的灵魂似乎从躯壳逃逸而出。
我酒性大发,一身狠劲。
我从背心口袋里掏出折叠刀,打开刀子,攥住那可怜畜生的脖子,蓄意不良地把它的一只眼珠剜了出来。
写到这幕该死的暴行,我不禁面红耳赤,一会儿灼热不堪,一会儿瑟瑟发抖。
睡了一夜,酒醒了。
神智恢复后,想到自己犯下的罪行,我的心头半是恐惧,半是悔恨。
但这充其量不过是种暧昧无力的感觉。
我的灵魂依然不为之所动。
我又开始纵饮无度,很快就把那事忘得一干二净。
当我沉湎酒香时,猫的伤势也在渐渐好转。
眼珠被我剜掉的那个眼窝真是可怕,但它看来已不再感到疼痛。
它照常在屋子里走来走去,只是我一靠近,就吓得拼命逃窜。
这是意料中的反应。
我毕竟天良未泯,所以,看到曾经那么爱我的猫这般模样,不由悲从中来。
但这股子悲伤马上就化作怒火,到后来,竟然演变为邪念,仿佛正是这股邪念,最终害我一败涂地。
哲学上并不重视这种邪念,不过我深信,它是人心的一种原始冲动,是与人类须臾不离的一种基本心力,或者不妨说情绪。
正是它,直接决定了人类的性格。
谁敢说在明知干不得的情况下,自己干的坏事蠢事没有一箩筐?难道我们不是常常明知那么干犯法,还是全然不顾,飞蛾扑火一样管不住自己?哎呀,我就是受这邪念的左右,活活断送了自己。
内心深处那股神秘难测的感觉,散发着惑人的气息,让我烦扰难安,甚至违背本性,为作恶而作恶——我被无形的力量推动着,继续对那只无辜的猫下毒手,最终害它送了命。
一天早上,我残忍地用索套勒住猫脖子,把它吊在树枝上。
我流着泪吊死了它。
我痛悔不已。
可我到底还是吊死了它。
我明知那猫爱过我,我抓不住它的错;我明知吊死它就犯下了灵魂永难超生的死罪——如果有此可能,那罪恶就连慈悲为怀、让人敬畏的上帝都无法赦免。
就在我干下那个伤天害理的勾当的晚上,我在睡梦中忽听有人大喊失火,惊醒后发现,床上的幔帐已着了火。
整幢房子熊熊燃烧。
我们夫妻俩和一个佣人拼死拼活才逃出火海。
那场大火烧得真彻底,我在世间的所有财产都被焚烧一空了。
从那以后,我万念俱灰。
我并没脆弱到非得在灾祸和恶行间找出因果关系。
我是想把事件的来龙去脉详述一遍,但愿不要遗漏任何环节。
失火的次日,我前去凭吊了废墟。
四壁崩塌,惟有一道墙还立在残砖断瓦中。
那是我房间的一道墙,并不厚,在房子中央。
我的床头就是靠在这堵墙上。
墙上的灰泥大大阻隔了火势——我认为是新近粉刷的缘故。
墙根前挤满了人,很多人似乎急欲发现点什么秘密,不错眼珠地查看着那道墙。
忽然,人们连呼怪事。
我好奇心顿起。
凑近一看,天哪,白墙上赫然一个浅浮雕——是只硕大的猫!一只刻得鬼斧神工的猫!猫脖子上还有根索套!一看到这幽灵,我怎不以为是活见了鬼?我又惊又怕,转念一想,终是舒了一口气。
我记得,那猫是吊在离房屋很近的花园里。
火警一起,花园里片刻间就人潮汹涌。
一准是谁割断绳子,把猫从树上放了下来,再从敞开的窗子扔进了我的卧室。
那人可能是想把我从睡梦中砸醒。
不过别的几堵墙倒下来,那可怜的死猫,就被挤压到了新刷的泥灰墙上。
石灰、烈火和尸骸释放的氨气交互作用,墙上的浮雕也就赫然在目了。
我上面细细道来的事实,不能说不惊心动魄,就算良心上不能自圆其说,倒也合情合理吧。
但在我心魂深处,更其根深蒂固的,还是我的幻觉。
几个月来,猫的幻影总是挥之不去,几个月来,我一直沉浸在说是懊悔又不是懊悔的模糊情绪里。
害死了它,我竟然后悔起来。
我在经常混迹的下等场所中,到处物色一只和普路托品种一样、外表也多少有些相似的猫,聊慰寸心。
一天晚上,我坐在一个声名狼藉的酒寮里,正迷糊着呢,视线突然被一只盛放杜松子酒或朗姆酒的大酒桶拽了过去。
除了那只桶,屋里的家具寥寥无几。
一个黑咕隆咚的家伙,正卧在那只巨桶上养神。
我刚才就盯着那桶看了一会儿了,奇怪的是,居然才发现上面坐着那黑东西。
我走过去摸了摸,是只块头跟普路托一样大的黑猫。
除了一个地方之外,它简直和普路托毫无二致:普路托通体乌黑,没一根白毛;酒桶上的猫,整个胸部几乎都被一块白斑覆盖了。
那白斑有些模糊不清。
有意思的是,我一触摸它,它就迅速站起身,呜呜直叫,还一遍遍蹭我的手。
我的关注使它显得很高兴。
正是我苦苦寻找的猫。
我当场向店主人表示要买下它。
不料店主却对猫一无所知,说是以前从没见过它,也就没开价。
我继续爱抚它。
要动身回家时,猫流露出跟我走的样子。
我任它跟着,一边走一边俯身拍拍它。
猫一到我家,马上乖顺得不得了,片刻工夫就博取了妻的欢心。
可没过多久,我的心底深处就升起了一股对它的厌恶。
真让我始料不及。
到底怎么回事?我迷惑了。
它显然是喜欢我的。
它的喜欢却惹我嫌恶,令我恼火,慢慢地,变成仇恨。
我的心里充满苦涩。
我开始躲避它。
羞愧加之对早先暴行的记忆,使我没动手欺侮它。
几个星期过去了,我依然没动它一根寒毛。
然而,时间长了,我心里渐渐生出一层说不出的憎恶,一瞄见它可恨的形象,就躲避瘟疫一样,悄然逃开。
毫无疑问,这畜生招致我厌恶的原因,就是在我带它回家的第二天早晨,看到它和普路托一样,眼珠也被剜掉了一个。
可我妻子竟然因而更疼爱它了。
我上面说了,我妻子极其慈悲。
以前我也这么慈悲。
我曾因我的慈悲感受过无比纯正的快乐。
尽管我对这猫日益嫌憎,它反倒愈加眷恋我了,可以说是寸步不离。
这般执著,恐怕您确实难以理解。
只要我一坐下,它就自觉地蹲在椅子下,有时跳到我的膝上,百般示好,实在让人生厌;我一站起来走路,它就缠在我两腿间,几乎将我绊倒;再不就用又尖又长的爪子钩住我的衣服,顺势爬上我的胸口。
那会子我恨不得一拳把它打死,可却未敢造次,部分原因是,我总在那个时候回忆起上次犯下的罪行,但更主要的——我还是快点承认吧——我是怕极了那家伙。
这层害怕,倒不是生怕冲动起来,管不住自己而犯罪——唉,我也说不清是不是这样。
即使现在身陷死牢,我也简直羞于承认,这猫在我心底激起的惊骇,竟然因脑中幻象的存在而变本加厉。
妻子曾不止一次地要我留心看这只猫身上的白斑,我说过了,这怪物跟我杀掉的那只猫惟一的不同,就是这块白斑。
想必您还记得,这白斑虽大,原本倒是很模糊的,可随着时光的推移,它明显异于往日,不知不觉间,竟然轮廓分明了。
长久以来,我的理性一直拒绝这一点,我宁愿把它当成幻觉。
眼下,我一提这家伙就毛骨悚然。
我因此而厌恶它,惧怕它。
要是有胆量,我早送它上西天了。
老天!这家伙居然是个极端恐怖的意象——一个绞刑架!哦!这是多么可悲可怖的刑具!这是正法的刑具,让人饱尝痛楚的刑具,送人命的刑具啊!至此,我已是沦落不堪。
一只没有思想的畜生,因我轻侮地杀了它的同类,居然给我——一个上帝创造出来的人——带来了这样的灾难。
呜呼,我再也不得安宁了。
白天,这畜生纠缠不休,片刻都不放过我;夜晚,我时时从说不出有多骇人的噩梦中惊醒,醒来,它正往我脸上喷热气。
我无力摆脱这一梦魇的具象。
这畜生沉甸甸的肉身,一直压在心头。
我身负这般煎熬,身上那点残余的温良便丧失殆尽了。
意识中,全是见不得天日的邪恶意念。
我平素就喜怒无常,而今,脾性越发极端,我开始痛恨所有的人和事。
我管束不住自己,时常突发暗火。
我完全没了判断力,一味放任自己。
哎呀,妻子的日子就不好过了。
可她毫无怨言,经常默默忍受我的暴虐。
穷困所迫,我们只好住在一栋老房子里。
一天,为了点家务事,妻子陪我去老房子的地窖。
猫尾随我走下陡峭的阶梯,差点绊我个倒栽葱。
我气得发疯,抡起了斧头。
盛怒之下,我忘了自己曾孩子一样惧怕它,因了那惧怕,我至今没对它下手。
此刻我却记不得这些了。
我对准这猫一斧砍去。
如果斧头像我想的那样落下去,这厮当即就得毙命。
谁知,妻子一把攥住了我的胳膊。
她这一拦不当紧,我被激怒了,狂暴得热血冲顶。
我挣脱她的手,一斧子劈在她的脑壳上。
她都没来得及呻吟一声,就当场送了命。
干完这天理难容的杀人勾当,我立刻就苦苦思索藏匿尸首的事了。
我知道,无论白天还是黑夜,要想把尸首搬出去,都有被邻里撞见的危险。
种种方案走马灯一样在脑子里穿梭。
我一会儿琢磨着剁碎它来个焚尸灭迹,一会儿想着在地窖里挖个洞埋了,再一转念,又思忖干脆扔到院子的井里去,或者像平日装货一样装进箱子,找个搬运工弄出去。
后来我灵机一动,突然想出一个自认万全的计策:我决定把尸首砌进地窖的墙壁里。
据记载,中世纪的僧侣就是这么把殉道者砌进墙壁的。
这个地窖派这个用场再合适不过。
地窖的墙壁造得不牢,新近又用粗糙的灰泥彻底粉刷了一遍,因地窖潮湿,灰泥还没干燥。
巧的是,墙上有个地方,本是虚设的烟囱或壁炉,经填补后,也就跟别处毫无二致了。
我确信自己很轻易地就能把这儿挖开,塞进尸首,再把墙原样砌好。
保管谁都看不出任何破绽。
我照这个法子干了起来。
我找了根铁棍,一下子就把砖头撬开了。
为免尸首倒下,我很仔细地把它靠在里面的夹墙上。
接着,没费劲就把墙堵死了。
为了防止留下痕迹,我搞到石灰、黄沙和一些毛发,调配出的灰泥跟旧灰泥没什么区别,仔细地涂抹在新砌的砖墙上。
粉饰太平之后,我感到很满意。
墙壁看上去就跟没动过一样。
连散落在地上的垃圾,我都万分谨慎地清扫干净了。
我得意地四周打量一遍,心想:总算没白忙乎。
接下来,该揪出那个制造惨祸的家伙了。
我已横下心来,坚决要置它于死地。
如果它现在出现在我面前,它必死无疑。
可在我怒发冲冠的时候,那狡诈的家伙已脚底抹油了。
它自然不会往枪口上撞。
这蹲伏在我心口上的可恶畜生终于消失了。
我如释重负,幸福得无以复加。
猫一整夜都没露面。
自从它来到我家,这是我睡上的第一个安稳觉。
是啊,即使灵魂背负着杀人的重担,我依然睡得很香甜。
第二天过去了。
第三天也过去了。
带给我巨大痛苦的猫还是没出现。
我这才重新自由呼吸。
哈!这怪物吓得逃之夭夭了!眼不见心不烦,我像是进入了极乐世界。
杀害妻子的滔天大罪居然只在心头泛起一丝涟漪。
警察调查过几次,被我三言两语就打发了,他们甚至还来搜了一次家,当然也没找出任何蛛丝马迹。
我于是认为,将来的幸福有了保障。
不料,在我杀死妻子的第四天,家里开进了一队警察。
他们又严密搜查了一番。
藏尸的地方隐蔽得超乎想像,我自然一点都不感到慌乱。
警官命令我陪他们四处搜查,连旮旯缝隙都没放过。
搜到第三遍或是第四遍时,他们终于下了地窖。
我连眼皮都没颤动一次,心跳平静得如同睡眠者均匀的呼吸。
我从地窖这头走到那头,双臂当胸而抱,简直是来回漫步。
警察完全对我放了心,都准备走了。
我乐不自禁,为了表示得意,也为了让他们加倍相信我是无罪的,我恨不得马上说些什么,哪怕就一句也行。
他们刚抬脚跨上台阶,我还是忍不住开了口:先生们,承蒙你们不再那么怀疑我,在下深感欣慰。
祝各位身体健康。
还望多多关照。
对了,顺便说一句,这地窖非常坚固。
(我越是想说轻松点,越不知道究竟说的是什么)这地窖可以说建造得太好了。
这几堵墙,先生,要走了么?这几堵墙砌得很牢。
说到这里,我故作姿态起来,神经兮兮地抓起一根藤条,冲着藏匿爱妻的砖墙使劲敲打。
主啊,把我从大恶魔的毒牙下拯救出来吧!敲击的回响尚未归于沉寂,就听得墓穴里传来了回应。
是啼哭声。
哭声开头还瓮声瓮气,断断续续,像孩子的抽泣。
随即迅速变成尖锐的长啸,极为异常,惨绝人寰。
这声声哀鸣,半是恐怖,半是得意,惟有地狱里受罪冤魂的惨叫和魔鬼见到遭天罚者的欢呼交相呼应,才有这样的效果。
我当时的想法说来荒唐。
我头脑昏沉,踉跄着走到对面那堵墙边。
阶梯上的警察惊惧万状,一时呆若木鸡。
过了一会儿,才有十来条粗壮的胳膊挥舞着撞向墙壁。
整堵墙全倒了。
那具尸首笔直地戳在大家眼前。
尸首已腐烂不堪,凝满血块,头顶上,蹲伏着那只骇人的猫,张着血盆大口,独眼里冒着火。
原来是它捣的鬼。
先诱使我杀了妻子,后用叫声报警,把我送上绞刑架。
我竟把这怪物砌进墓墙了!(1843年)
谁能告诉我一个短篇的民间故事?
中国的四大民间故事是指: 牛郎织女 孟姜女 白蛇传 梁山伯与祝英台 中国四大民间故事一:梁山伯与祝英台 从前有个姓祝的地主,人称祝员外,他的女儿祝英台不仅美丽大方,而且非常的聪明好学。
但由于古时候女子不能进学堂读书,祝英台只好日日倚在窗栏上,望着大街上身背着书箱来来往往的读书人,心里羡慕极了!难道女子只能在家里绣花吗?为什么我不能去上学?她突然反问自己:对啊!我为什么就不能上学呢? 想到这儿,祝英台赶紧回到房间,鼓起勇气向父母要求:爹,娘,我要到杭州去读书。
我可以穿男人的衣服,扮成男人的样子,一定不让别人认出来,你们就答应我吧!祝员外夫妇开始不同意,但经不住英台撒娇哀求,只好答应了。
第二天一清早,天刚蒙蒙亮,祝英台就和丫鬟扮成男装,辞别父母,带着书箱,兴高采烈地出发去杭州了。
到了学堂的第一天,祝英台遇见了一个叫梁山伯的男同学,学问出众,人品也十分优秀。
她想:这么好的人,要是能天天在一起,一定会学到很多东西,也一定会很开心的。
而梁山伯也觉得与她很投缘,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。
于是,他们常常一起诗呀文呀谈得情投意合,冷呀热呀相互关心体贴,促膝并肩,两小无猜。
后来,两人结拜为兄弟,更是时时刻刻,形影不离。
春去秋来,一晃三年过去了,学年期满,该是打点行装、拜别老师、返回家乡的时候了。
同窗共烛整三载,祝英台已经深深爱上了她的梁兄,而梁山伯虽不知祝英台是女生,但也对她十分倾慕。
他俩恋恋不舍地分了手,回到家后,都日夜思念着对方。
几个月后,梁山伯前往祝家拜访,结果令他又惊又喜。
原来这时,他见到的祝英台,已不再是那个清秀的小书生,而是一位年轻美貌的大姑娘。
再见的那一刻,他们都明白了彼此之间的感情,早已是心心相印。
此后,梁山伯请人到祝家去求亲。
可祝员外哪会看得上这穷书生呢,他早已把女儿许配给了有钱人家的少爷马公子。
梁山伯顿觉万念俱灰,一病不起,没多久就死去了。
听到梁山伯去世的消息,一直在与父母抗争以反对包办婚姻的祝英台反而突然变得异常镇静。
她套上红衣红裙,走进了迎亲的花轿。
迎亲的队伍一路敲锣打鼓,好不热闹!路过梁山伯的坟前时,忽然间飞沙走石,花轿不得不停了下来。
只见祝英台走出轿来,脱去红装,一身素服,缓缓地走到坟前,跪下来放声大哭,霎时间风雨飘摇,雷声大作,轰的一声,坟墓裂开了,祝英台似乎又见到了她的梁兄那温柔的面庞,她微笑着纵身跳了进去。
接着又是一声巨响,坟墓合上了。
这时风消云散,雨过天晴,各种野花在风中轻柔地摇曳,一对美丽的蝴蝶从坟头飞出来,在阳光下自由地翩翩起舞 中国四大民间故事二:白蛇传 清明时分,西湖岸边花红柳绿,断桥上面游人如梭,真是好一幅春光明媚的美丽画面。
突然,从西湖底悄悄升上来两个如花似玉的姑娘,怎么回事?人怎么会从水里升出来呢?原来,她们是两条修炼成了人形的蛇精,虽然如此,但她们并无害人之心,只因羡慕世间的多彩人生,才一个化名叫白素贞,一个化名叫小青,来到西湖边游玩。
偏偏老天爷忽然发起脾气来,霎时间下起了倾盆大雨,白素贞和小青被淋得无处藏身,正发愁呢,突然只觉头顶多了一把伞,转身一看,只见一位温文尔雅、白净秀气的年轻书生撑着伞在为她们遮雨。
白素贞和这小书生四目相交,都不约而同地红了红脸,相互产生了爱慕之情。
小青看在眼里,忙说:多谢!请问客官尊姓大名。
那小书生道:我叫许仙,就住在这断桥边。
白素贞和小青也赶忙作了自我介绍。
从此,他们三人常常见面,白素贞和许仙的感情越来越好,过了不久,他们就结为夫妻,并开了一间保和堂药店,小日子过得可美了! 由于保和堂治好了很多很多疑难病症,而且给穷人看病配药还分文不收,所以药店的生意越来越红火,远近来找白素贞治病的人越来越多,人们将白素贞亲切地称为白娘子。
可是,保和堂的兴隆、许仙和白娘子的幸福生活却惹恼了一个人,谁呢?那就是金山寺的法海和尚。
因为人们的病都被白娘子治好了,到金山寺烧香求菩萨的人就少多了,香火不旺,法海和尚自然就高兴不起来了。
这天,他又来到保和堂前,看到白娘子正在给人治病,不禁心内妒火中烧,再定睛一瞧,哎呀!原来这白娘子不是凡人,而是条白蛇变的! 法海虽有点小法术,但他的心术却不正。
看出了白娘子的身份后,他就整日想拆散许仙白娘子夫妇、搞垮保和堂。
于是,他偷偷把许仙叫到寺中,对他说:你娘子是蛇精变的,你快点和她分手吧,不然,她会吃掉你的!许仙一听,非常气愤,他想:我娘子心地善良,对我的情意比海还深。
就算她是蛇精,也不会害我,何况她如今已有了身孕,我怎能离弃她呢!法海见许仙不上他的当,恼羞成怒,便把许仙关在了寺里。
保和堂里,白娘子正焦急地等待许仙回来。
一天、两天,左等、右等,白娘子心急如焚。
终于打听到原来许仙被金山寺的法海和尚给留住了,白娘子赶紧带着小青来到金山寺,苦苦哀求,请法海放回许仙。
法海见了白娘子,一阵冷笑,说道:大胆妖蛇,我劝你还是快点离开人间,否则别怪我不客气了!白娘子见法海拒不放人,无奈,只得拔下头上的金钗,迎风一摇,掀起滔滔大浪,向金山寺直逼过去。
法海眼见水漫金山寺,连忙脱下袈裟,变成一道长堤,拦在寺门外。
大水涨一尺,长堤就高一尺,大水涨一丈,长堤就高一丈,任凭波浪再大,也漫不过去。
再加上白娘子有孕在身,实在斗不过法海,后来,法海使出欺诈的手法,将白娘子收进金钵,压在了雷峰塔下,把许仙和白娘子这对恩爱夫妻活生生地拆散了。
小青逃离金山寺后,数十载深山练功,最终打败了法海,将他逼进了螃蟹腹中,救出了白娘子,从此,她和许仙以及他们的孩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,再也不分离了。
中国四大民间故事三:牛郎织女 牛郎只有一头老牛、一张犁,他每天刚亮就下地耕田,回家后还要自己做饭洗衣,日子过得十分辛苦。
谁料有一天,奇迹发生了!牛郎干完活回到家,一进家门,就看见屋子里被打扫得干干净净,衣服被洗得清清爽爽,桌子上还摆着热腾腾、香喷喷的饭菜。
牛郎吃惊得瞪大了眼睛,心想:这是怎么回事?神仙下凡了吗?不管了,先吃饭吧。
此后,一连几天,天天如此,牛郎耐不住性子了,他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。
这天,牛郎象往常一样,一大早就出了门,其实,他走了几步就转身回来了,没进家门,而是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躲了起来,偷偷地观察着。
果然,没过多久,来了一位美若天仙的姑娘,一进门就忙着收拾屋子、做饭,甭提多勤劳了!牛郎实在忍不住了,站了出来道:姑娘,请问你为什么要来帮我做家务呢?那姑娘吃了一惊,脸红了,小声说道:我叫织女,看你日子过得辛苦,就来帮帮你。
牛郎听得心花怒放,赶忙接着说:那你就留下来吧,我们同甘共苦,一起用双手建设幸福的生活!织女红着脸点了点头,他们就此结为夫妻,男耕女织,生活得很美满。
过了几年,他们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,一家人过得开心极了。
一天,突然间天空乌云密布,狂风大作,雷电交加,织女不见了,两个孩子哭个不停,牛郎急得不知如何是好。
正着急时,乌云又突然全散了,天气又变得风和日丽,织女也回到了家中,但她的脸上却满是愁云。
只见她轻轻地拉住牛郎,又把两个孩子揽入怀中,说道:其实我不是凡人,而是王母娘娘的外孙女,现在,天宫来人要把我接回去了,你们自己多多保重!说罢,泪如雨下,腾云而去。
牛郎搂着两个年幼的孩子,欲哭无泪,呆呆地站了半天。
不行,我不能让妻子就这样离我而去,我不能让孩子就这样失去母亲,我要去找她,我一定要把织女找回来!这时,那头老牛突然开口了:别难过!你把我杀了,把我的皮披上,再编两个箩筐装着两个孩子,就可以上天宫去找织女了。
牛郎说什么也不愿意这样对待这个陪伴了自己数十年的伙伴,但拗不过它,又没有别的办法,只得忍着痛、含着泪照它的话去做了。
到了天宫,王母娘娘不愿认牛郎这个人间的外孙女婿,不让织女出来见他,而是找来七个蒙着面、高矮胖瘦一模一样的女子,对牛郎说:你认吧,认对了就让你们见面。
牛郎一看傻了眼,怀中两个孩子却欢蹦乱跳地奔向自己的妈妈,原来,母子之间的血亲是什么也无法阻隔的! 王母娘娘没办法了,但她还是不甘心织女再回到人间,于是就下令把织女带走。
牛郎急了,牵着两个孩子赶紧追上去。
他们跑着跑着,累了也不肯停歇,跌倒了再爬起来,眼看着就快追上了,王母娘娘情急之下拔出头上的金簪一划,在他们中间划出了一道宽宽的银河。
从此,牛郎和织女只能站在银河的两端,遥遥相望。
而到了每年农历的七月初七,回有成千上万的喜鹊飞来,在银河上架起一座长长的鹊桥,让牛郎织女一家再次团聚。
中国四大民间故事四:孟姜女哭长城 秦朝时候,有个善良美丽的女子,名叫孟姜女。
一天,她正在自家的院子里做家务,突然发现葡萄架下藏了一个人,吓了她一大跳,正要叫喊,只见那个人连连摆手,恳求道:别喊别喊,救救我吧!我叫范喜良,是来逃难的。
原来这时秦始皇为了造长城,正到处抓人做劳工,已经饿死、累死了不知多少人!孟姜女把范喜良救了下来,见他知书达理,眉清目秀,对他产生了爱慕之情,而范喜良也喜欢上了孟姜女。
他俩儿心心相印,征得了父母的同意后,就准备结为夫妻。
成亲那天,孟家张灯结彩,宾客满堂,一派喜气洋洋的情景。
眼看天快黑了,喝喜酒的人也都渐渐散了,新郎新娘正要入洞房,忽然只听见鸡飞狗叫,随后闯进来一队恶狠狠的官兵,不容分说,用铁链一锁,硬把范喜良抓到长城去做工了。
好端端的喜事变成了一场空,孟姜女悲愤交加,日夜思念着丈夫。
她想:我与其坐在家里干着急,还不如自己到长城去找他。
对!就这么办!孟姜女立刻收拾收拾行装,上路了。
一路上,也不知经历了多少风霜雨雪,跋涉过多少险山恶水,孟姜女没有喊过一声苦,没有掉过一滴泪,终于,凭着顽强的毅力,凭着对丈夫深深的爱,她到达了长城。
这时的长城已经是由一个个工地组成的一道很长很长的城墙了,孟姜女一个工地一个工地地找过来,却始终不见丈夫的踪影。
最后,她鼓起勇气,向一队正要上工的民工询问:你们这儿有个范喜良吗?民工说:有这么个人,新来的。
孟姜女一听,甭提多开心了!她连忙再问:他在哪儿呢?民工说:已经死了,尸首都已经填了城脚了! 猛地听到这个噩耗,真好似晴天霹雳一般,孟姜女只觉眼前一黑,一阵心酸,大哭起来。
整整哭了三天三夜,哭得天昏地暗,连天地都感动了。
天越来越阴沉,风越来越猛烈,只听哗啦一声,一段长城被哭倒了,露出来的正是范喜良的尸首,孟姜女的眼泪滴在了他血肉模糊的脸上。
她终于见到了自己心爱的丈夫,但他却再也看不到她了,因为他已经被残暴的秦始皇害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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